根据《关于做好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年中小学(含中职学校、幼儿园,下同)暑假时间安排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年小学各年级和初中、高中非毕业班、中职学生于7月26日放暑假,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,不得迟于7月31日放暑假。级高二年级今年秋季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0日,其他各年级9月1日正常开学。

二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可以安排1天复习备考外,其他各年级不得开展补课活动。国家法定节假日,中小学校不安排教学活动。

三、各县(市、区)要结合实际,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,科学安排教学活动,有序组织教学内容,确保教育教学质量。

四、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确保学生身心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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